建规字〔2018〕23号
厅有关处室,各市规划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
根据《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晋办发〔2017〕78号),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促进全省经济加快转型步伐、增强发展后劲。把服务转型项目建设摆在住建领域的突出位置,聚焦产业转型,做优项目质量、强化要素保障、压实目标责任、凝聚工作合力、优化建设环境,着力解决大项目少、好项目少、新开工项目少、项目建设进度慢等问题,谋划建设一大批全局性、基础性、战略性、牵引性强的优质项目,形成转型升级蓬勃势头和强劲动力。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对转型项目建设的服务
1.推进项目前期工作。积极开展“前期手续集中办理月”活动,把前期手续作为项目落地的关键,密切跟踪,主动帮助项目实施单位加快规划、施工许可等开工前手续办理,同时积极为项目开工提供基础配套服务,展现山西住建速度,打造效率高地。
2.开展“项目集中开工月”活动。列入全省2018年全省项目库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参建各方主体要积极做好复工开工准备,监管部门优先对项目施工现场质量标准和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复核,做到应开尽开。力争续建项目4月底前全部实现复工,新建项目4月底开工30%。
3.开展“进工地、到一线、解难题”活动。各相关部门结合日常工作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深入项目现场调研活动,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过程中,主动为项目参建各方主体宣贯相关法律法规,指导有关业务开展,提供质量安全技术支撑,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4.加强项目建设事中事后监管服务。加大对在建项目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指导,为优化项目实施奠定基础。项目建成前,涉及规划、主体、节能等竣工验收事项要并联办理、平行作业、一站式完成,并提供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服务工作。
(二)优化项目建设环境
1.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围绕投资项目审批与服务,积极开展承诺制改革试点工作,在全省试点阶段,细化完善承诺制事项管理办法、政府统一服务事项管理办法、事中事后监管服务办法,逐步扩大承诺制事项范围,规范政府统一服务,优化改进保留报建审批事项的审批工作。实行施工图联合审查、电子化图审,实行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办法。及时总结经验,将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承诺推广至审批、核准类项目。
2.全面推进“互联网+项目审批”。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使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进行全流程网上办理。
3.规范促进中介市场发展。营造良好的工程咨询企业发展环境,促进企业创新发展。积极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鼓励招标、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和图审等上下游产业链咨询企业联合重组,促进企业向多元化、规模化发展。完善招投标决策机制,制定我省设计和监理评标办法,坚持“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加大方案比选和资信评审权重,杜绝最低价中标的现象。
(三)充分发挥开发区转型主引擎作用
1.切实向开发区下放管理权限。各市规划、住建等部门加快将能够下放到开发区的规划、建设等管理权限和审批事项及时授权到位,确实不宜向开发区下放的权力,要向开发区派驻机构或人员,或提供上门服务,实现办事不出区。
2.加快推进因开发区设立的规划调整和开发区总体规划编制进度。各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开发区规划的指导力度,按要求尽快完成总体规划或城镇体系规划调整报批工作,指导并审查开发区总体规划编制实施,开发区总体规划要按照城乡总体规划的编制要求和深度进行。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各市、县规划局、住房城乡建设局要高度重视转型项目建设年工作,成立转型项目建设年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单位开展转型项目建设年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时间节点、责任部门和保障措施,做到任务层层分解、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落实。
(二)做好监督督办
我厅将配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工作安排,在上半年、下半年联合组织开展专项督查。通过专项督查,深入挖掘转型项目建设年中的典型经验、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对进展缓慢的,将建议纳入省政府“13710”督办平台;仍落实不力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1月25日